今年3月24日上午,嫌公交车开得慢,四川德阳男子王某拉拽公交车司机引发车祸,最终导致6人受伤。事件发生后,德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迅速将肇事嫌疑人王某控制,将伤员送医救治。
8月29日,德阳市旌阳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。公诉机关指控,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王某刑事责任,被告人王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罪名没有异议。最终,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。
这是德阳市第一起侵袭公交司机的公诉案件,德阳市裕兴公交公司的驾驶员代表、德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的民警代表、市民代表和媒体记者旁听了宣判。
判决现场
拖拽公交司机引发车祸,6人受伤
王某是德阳市旌阳区柏隆镇人,原本是德阳市区某商场的一名保安。
3月24日早上6点过,他像往常一样坐上从柏隆发车的3路公交去上班。当天有薄雾,车上有四五十名乘客,公交司机廖明江出于行车安全考虑,放缓了行车速度,没想到引来一些乘客的不满。按照以往公交的速度,王某能准时在7点半到达商场。但眼看自己上班可能要迟到,他也着急了,由最初的劝说者变成了情绪激动的催促者。
7点10分左右,公交车行至青衣江立交桥下要左拐,因路面有减速带车速更慢了。王某看到车辆再一次慢下来,头脑发热,居然对司机廖明江动起手来。先是站起来拉廖明江的肩膀,随着情绪越来越激动,直接起身跑到护栏处与廖明江拉扯。
而此时,正巧有一辆红色大货车从左前方直行而来,失控的公交车随即撞上货车车厢尾部。两辆车不同程度受损,公交车上有好几名乘客也因强大的冲击力被摔离座位而受伤。廖明江拦下了试图逃离现场的王某,并报警求助。德阳市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很快赶来控制了嫌疑人王某,并将车内伤者及时送医救治。
警方随后通报称,6名受伤乘客中有3人住院、3人留院观察。而嫌疑人王某也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。
危害公共安全,他被判刑5年半
3月28日,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依法对该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批准逮捕。
“冲动是魔鬼,我这么大的年纪不应该走向犯罪的道路。”被羁押进看守所,62岁的王某才意识到后果的严重。
8月29日,案件正式开庭审理。公诉机关指控,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王某刑事责任。被告人王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罪名没有异议。
经法院认定,7名受伤乘客医疗费用共计30899元。经有关部门鉴定,乘客张某某、卓某某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。此外,3路公交车和红色货车也不同程度受损,损失价格分别为人民币7960元和440元。
旌阳区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王某在实际载客10人以上的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拉拽驾驶人员、经他人劝告阻拦后仍然继续实施拉拽驾驶人员的行为、且发生在人员、车辆密集路段,均应从重处罚。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,且其自愿认罪、认罚,可以从轻、从宽处罚。此外,王某无犯罪前科、且年龄较大,本次犯罪系激情犯罪,在量刑时适当予以考虑。为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,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秩序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、犯罪的性质、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,法庭作出了一审宣判: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。
“(今后)出去了,好好教育下一代不要发生这样的冲突!”面对判决结果,王某满脸悔意。
对于此案,德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警务指挥中心主任杨川表示,“我们希望广大的司机和乘客能以此案引以为戒,做到文明驾驶,文明出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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